《魔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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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笑头疼地搓搓脸,“你这和没改有什么区别?”
李开心严肃道:“当然有区别。之前那次是时间重置,所以你失去了时间重置前的记忆;而这次是我们两个穿越到一个月以前,所以你什么都记得。”
有区别是有区别,只是言笑还是没看出来这事对于阻止秦笙救谭述来说有任何区别。“所以等晚上谭述死了,秦笙还是可以用怀表回到谭述没死的时候救下谭述。概括一下,就是咱俩白忙活半天。”
“你还是没明白。时间重置,相当于事情还没有发生,但现在怀表的功能不是时间重置,而是直接将人扔回从前的时间点。如果秦笙穿越时间,改变了原本应该发生的事情,就会造成时间悖论。”
时间悖论。言笑直觉这是个可怕的结果,却仍对此缺乏概念,愣了几秒,鬼使神差道:“哪那么容易。根据诺维科夫自洽性原则,历史是不可能改写的。”
李开心略蹙起眉,“你从哪听说的?”
言笑没想起来,摆摆手随意道:“忘了。”
“时间线强弱不同,改写历史会造成不同后果。如果时间线够强,秦笙和谭述可能会被时间线擦除,也可能他们两个失去这段记忆,时间重置,到头来依然什么都改写不了。又或者,这里的时间线经不起改变,整个鹦鹉螺城就此坍塌。”
言笑这才想起,她始终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,“要是咱们死在泡泡里会怎样?回到现实世界吗?”
李开心干脆道:“死了就是死了。”
“……你不早说?所以如果时间线崩塌导致鹦鹉螺城崩塌,这要怎么算?这也算我们‘死了’吗?”
“没有人知道。走一步看一步吧。”
出了舞厅,言笑才发现现在是早上。从来到鹦鹉螺城就没有合过眼,言笑哈欠连天,到当铺拿耳钉换钱,与李开心找了一间旅馆住下。言笑问旅馆老板,玫瑰小姐是否最近有演出,旅馆老板摇头说没有,玫瑰小姐最近的演出也要等到下周。
旅馆很小,房间逼仄,靠窗的床与房门之间只隔了两米远,中间还硬挤了一个洗手间。言笑进去洗了把脸,然后直起腰,任由水在脸上和手上流淌两秒,扭头下楼。
“老板!我房间里怎么没有镜子啊!”
五十多岁的长脸老头大惊失色,拼命把手指比在嘴唇跟前嘘着,压低声音,杀人越货似的,“小姑娘,这么不吉利的话可不兴说。”
言笑仔细回想,的确从进入鹦鹉螺城她就没有见过镜子,哪怕在舞厅后台,舞女们也都是在互相化妆。言笑起了好奇,故意套话,“老板,我是外乡人,不懂规矩。您能不能跟我说说,为什么镜子不吉利呀?”
长脸老板悄声道:“按我们鹦鹉螺城的说法,镜子是不祥的:当你看见另一个自己,你会忘记自己。”
李开心听见响动,也下了楼。言笑挥手示意没事,要把他赶回去。李开心仍立在楼梯上,光影隐匿半边五官轮廓,“秦笙回到一年前了,就刚刚。”
言笑懵然一秒,然后决定还是先回房间睡觉,醒来以后发现天黑了就接茬儿睡,做了一宿乱梦。先梦见自己独自一人乘上科研园区里的飞船勇闯太空,又梦到被人一枪爆头。
次日一早,言笑饿得前胸贴后背,顶着鸡窝似的乱发下楼找东西吃。李开心正坐在餐厅的窗边看报纸,招手示意言笑过来。
言笑打着哈欠,“吃什么?”
李开心向桌上示意,“旅馆只有鸡蛋和三明治,我去隔壁买了这个。”
鸡蛋和三明治在现实世界并不稀奇,虽然许多原材料依然由实验室人工合成而来。言笑被桌上这个奇异物体的香味吸引,好奇道:“这是什么?”
“煎饼果子。”李开心说话的工夫,言笑已经一大口咬下去,酱香四溢,大脑里轰地爆炸。菜叶是新鲜的、带着水汽的,有个不知道是什么的小东西微微辣、脆脆的,香肠气味丰厚浓郁,中间还夹着个一咬咔嚓咔嚓的薄薄脆饼。
“加了辣萝卜和香肠。大早上吃太辣刺激肠胃,辣萝卜就没有加很多。”
就为这么一口煎饼,言笑甚至萌生出在鹦鹉螺城待个生生世世的想法。等言笑吃完抹嘴,李开心终于递来一个糟心问题,“秦笙在回到一年前之后,又跳跃到了谭述出事的前一天。”
言笑打了个嗝,“这说明谭述的死已经发生了。秦笙想改变过去。”
李开心凝重道:“秦笙是带着记忆回去的,所以谭述死在牢狱里是既定事实,无法改变。”
言笑倒不在乎谭述,就是不想看见秦笙难受,凑过去巴巴问他,“那怎么办?你肯定有办法的,对吧?”
言笑早看出来,李开心无论做什么都运筹帷幄,加之早已在泡泡宇宙混迹多年,绝对是深藏不露的大腿。
李开心没答,讳莫如深。
谭述的死亡发生在一个月后,现在再着急也没用,靠变卖耳钉活不了几天,两人决定出去找工作。舞厅有秦笙在,言笑决定在泡泡秦笙面前当个隐藏人物;当铺电影院餐厅旅馆不需要人,只让老板管饭也算为难他们;当街卖艺表演取物也有难度,言笑压根不会画画。
午间太阳毒辣,言笑抹了把汗,仰头看着上了年头的钟表铺招牌,问李开心,“这么小一家店,应该不需要帮工吧。”
李开心率先迈步进去,“不看看怎么知道。”
说是钟表铺,其实也是一间旧货铺子,木雕摆件、青花瓷瓶、生锈铁盒、木琴、旧书,各类旧货把铺子塞得满满当当,阳光挤进来都很费劲。李开心来到柜台前,问老板是否需要招工。
须发尽白的老者颤颤巍巍抬起头。他手里拿着单片眼镜,刚才正在修一只怀表,闻言,用抽多了烟的嗓子哑声道:“正有个活计需要人。小伙子,你去把招贴画上的花盆搬下来。”
那花盆有言笑怀抱大,里头种着半人高的茂盛富贵竹。李开心干脆利落挽起袖子,略屈膝盖蓄力,画中翠绿剧烈摇晃,言笑脚边甚至落了点土。
“够了,就你了。”老者摆摆手,显然不是真想要这盆富贵竹。“这个怀表还差最后一根指针,我安不好。给你一个月时间,把怀表做成客人要求的样子。”
言笑与李开心看着老者手里的怀表,面面相觑。
老者递来一张边缘早已起了毛剌的便笺纸,上面潦草写着些字,是钟表铺的地址以及一个词:时间重置。
“第8弯的玫瑰小姐一个月后会来取货。”
钟表铺有个堆杂物的小隔间,老板答应让言笑住着,铺里有行军床,李开心晚上可以在过道支床。等老板蹒跚着出门晒太阳,言笑才勉强压着声音惊呼,“这张便笺纸我在秦笙的休息室见过!所以其实是秦笙被怀表送回一年前之后,她才想通为什么一年前自己会收到一张莫名其妙、并且和自己字迹很像的便笺,于是她写了便笺提醒一年前的自己,要来钟表铺造一枚可以穿越时间的怀表。是我们的出现促成了这一切!”
李开心拿起怀表仔细端详,“确实是这样,但我们什么也改变不了。”
言笑立刻泄气。正如李开心之前所说,秦笙拿到经过钟表铺老板改造的怀表并穿越时间是确定事件,如果现在李开心撂挑子不干,直接让秦笙的造怀表计划折戟,那么造成的后果难以估计。
接下来的一个月里,言笑直接躺平进入度假状态——反正急也没用,那还急什么急,再说李开心那么老神在在,他心里没谱才有鬼。时间重置之后,李开心的金骰子又回来了,言笑变卖骰子,每天在城里当街溜子,什么好吃的都往嘴里招呼。
“牛肉!这是我头一次吃到天然牛肉!脆嫩鲜滑,朝天椒爆炒又香又辣!
“海胆这么完美的食材,为什么有壳还有刺?没有壳没有刺我一天就能吃一筐。”
“这个神仙水果叫什么来着,呜呜呜太好吃了……”
李开心看着擦眼泪的言笑,将培土的铲子插进花盆,叹气道:“草莓。”
李开心刚在钟表铺门口的铁树盆里埋下一颗骰子,据他说是用来给这个泡泡定位的——每颗骰子都在现实世界有另外一颗一模一样的凑成一对,二者震动频率相同,泡泡的入口位置和进入速度会改变
,利用骰子定位可以重回之前进入过的泡泡。言笑见过李开心口袋里那一把骰子,新的旧的蓝的,不一而足。对此言笑只点评道:“以后多带几个金的,用得上。”
李开心说:“金的作为货币会被分割,其实最没用。”
匕首也重新回到李开心手里。李开心将匕首交给言笑,还给她改了靴子,在靴筒上增加绑带,方便携带匕首,“只要你不耍杂技,匕首就不会掉。不是合成材料,这是牛皮做的……哎哎哎,这个不能吃。21弯的零食店里有牛肉干,你想吃干一点的可以吃那种。”
言笑没有到处找吃找喝的时候,就在钟表铺磨咖啡豆。最近言笑十分沉迷这个游戏,毕竟在现实世界里咖啡树早就灭绝了。李开心则天天翻旧书,逛图书馆,寻找有关实验数据的线索。
咖啡粉飞得言笑鼻子痒痒,言笑揉揉鼻子,“找到数据的话,加钱吗?”
李开心道:“不加。”
言笑继续埋头磨咖啡豆,“那我才不找。”
李开心放任言笑摆烂,仔细查看犄角旮旯里翻出来的破旧卷轴,“找数据是我的任务,不是你的任务。”
“哎,”闲着也是闲着,言笑手上动作没停,八卦打听道:“那是什么实验数据,跟我说说呗?万一你没看见我看见了呢?”
李开心略一停顿,“是一种超级武器的数据,代号‘玄武’。”
言笑简单粗暴总结道:“懂了。我们在找一只王八。”
更多时候李开心在研究如何改造怀表,并且给怀表装上指针。“初阶造物需要专注,中阶需要意志坚定,而高阶——需要强大的执念。”钟表铺老板吐出一口烟圈,在影影绰绰里如是说。“我老了,寿数将近,再看不开的事情也都看开了。执念没了,自然做不好。”
言笑也终于从钟表铺老板那里听说了秦笙来钟表铺时发生的事。那天下雨,秦笙打着一把红伞,黑纱遮着素净的脸——毕竟在鹦鹉螺城里,玫瑰小姐是数一数二的名人。她似乎有些犹豫不解,又或者觉得自己的请求十分荒唐,便笺纸在手里攥了又攥,才递给钟表铺老板。
钟表铺老板告诉她说,功能如此强大的表是无法凭空做出的,除非有什么有力量的老物件作为依托。
于是秦笙又来了第二次,拿来家中相传数代的黄铜怀表。
说这话时钟表铺老板正在教言笑修理一盏铜灯。铜灯侧壁光滑,钟表铺老板引导言笑将侧壁打磨光亮,言笑探头过去,竟能从中看到清晰倒影。
钟表铺老板悠悠道:“这铜灯的四面侧壁,本就是镜子。鹦鹉螺城忌讳镜子,殊不知镜子代表审视自己。”
言笑被自己的精湛手艺极大地鼓舞自信,转身就去李开心那儿要试试装指针,不出五分钟,又灰溜溜地回来了。
钟表铺老板早知会是这样,摇着扇子笑道:“你没有想回到过去、改变一些事情的执念,当然做不成。”
言笑不服气,扭头瞪李开心,“我没有,他就有吗?”
“他有。”钟表铺老板说得缓慢而坚定,“我感觉得到。总有一天,他会做成这只怀表。”
言笑嘟嘟囔囔,又去柜子里翻东西玩儿了。翻找一阵,突然举起什么,头发冒烟地问钟表铺老板,“老板,这个东西是哪儿来的?”
钟表铺老板眯起眼睛,又将镜片举到眼前,看了又看,总算抓住模糊影子,“拇指琴,是很久以前一个外乡人做的……真的是很久以前了,那时候我刚接掌这间铺子,还很年轻。”
言笑心里莫名涌出一种异样感应,追问道:“您还记得他的名字吗?”
“当然记得。那是个非常英俊的小伙子,”钟表铺老板在摇椅里摇晃着,半阖着眼,阳光挤进玻璃窗,回忆在描述中具象,“即使当年城里有许多男歌星人气火爆,惹得无数少女追捧,要我说啊,那些男歌星的长相也没有一个比得过他。只是从前我觉得他眉眼里有些情绪,当时年轻,还看不懂,后来长大了,老了,才终于想明白,那可能是一种藏得很深的忧郁。
“他的名字叫——花方。”
(本章完)